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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兆-中兴诉讼案引发业界热议

最近。飞兆半导体计划就中兴通讯诉讼案判决提出上诉,使得这一耗时漫长、赔偿金额巨大的元器件质量问题纠纷再度引起业界的关注。尽管这只是个案,但它却暴露出元器件采购过程中的诸多潜在问题。

2007年1月中旬,飞兆半导体宣布打算就深圳中级法院判决中兴通讯胜诉一案提出上诉。由于飞兆-中兴元器件质量问题诉讼案涉及三家知名厂商(中兴/飞兆/安富利)、赔偿金额巨大(820万美元)和一审判决限令飞兆直接向中兴赔偿损失、打破了元器件分销行业普遍存在的霸王条款和代理商替原厂“背黑锅”的潜规?等原因,引起了业界关注。《国际电子商情》网站也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报导,并推出了专题讨论《飞兆-中兴诉讼案启示录:霸王条款下原厂、分销商、OEM谁是受害者?》,吸引了广大业界人士的热情参与。我们特将其中一些精彩的观点梳理出来,和大家分享。 元器件出了质量问题,OEM可以告谁? 本案中,飞兆上诉的理由之一是飞兆和中兴之间没有直接销售关系,而且飞兆和安富利间有免责条款。但大部分读者认为,原厂和代理商(指授权分销商)间这种霸王性质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元器件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原厂应该负责任,OEM可以直接告原厂。 读者“chenan168”表示,既然这些芯片是飞兆生产的,飞兆就要对产品负责,代理商只是二传手,不具备测试研究的手段,让代理商负责是不公平的。中兴一位负责人表示:“中国的法律是找直接责任人赔偿,就像消费者使用压力锅出了问题要找原厂而不是商场赔偿一样。但是,代理商需要向法院提供他们代理原厂器件的证据。” 而读者“阿杜”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OEM既可以找原厂,也可以找代理商。他表示:“原告提起诉讼,可以选择和案件相关的主体作为被告,中兴选择原厂做为本案的被告,诉讼主体应该说是适格的。而安富利作为签约的一方,如果原被告任一方向法庭提请其作为本案的被告或第三人,经法庭的同意,也是可以的。 ” 而读者“Karen Ng”对本案中为何飞兆是唯一的被告提出了疑问,她表示:“一般来说,直接责任是代理商,重大责任在原厂,应该都在被告人之列才对。如果OEM胜诉,在具体量裁的时候,由重大责任方负责大部份赔偿责任,代理商负责小部份赔偿或免赔偿。”她认为,中兴绕过安富利去告飞兆,就给了飞兆翻盘的机会,飞兆可以以该案合同主体和产权(技术)转移责任模糊不清这两个问题提出上诉。 原厂和代理商应该各付什么责任? 本案中,一审判决限令飞兆直接向中兴赔偿损失820万美元,而安富利由于不是被告而免责。但有多位读者表示,元器件出现了质量问题,原厂应该负主要责任,代理商也应该负少部分责任。而且他们认为,本案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读者“采购家”表示:“我觉得代理商也应该负责任。因为代理商也是获利的,而且也是知道原厂的产品不能够保证100%合格。既然获利,又事前知道风险,当然要承担责任了。”读者“ESM007”也认同这种回报对应付出的观点,认为代理商要负责,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他进一步指出,这也可以约束更多的代理商,在推产品前要先考虑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不能够象现在的明星滥接劣质产品广告误导消费者。 读者“Karen Ng”也指出:“代理商,没有过河不湿鞋的。”她指出,安富利还是应该会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原厂总是能够在OEM开出的赔偿清单里找出边缘费用让代理商无法脱掉干系,比如信息沟通延误的责任、调研劳务费支出这类责任不太明确的费用。如果这部分的款项不太大,而且代理商也往往要考虑与原厂的长期合作关系。那么三方协调解决问题、分摊损失是最有可能的结果。 “Karen Ng”还认为,案子拖得越久,三家公司都会是输家,是时候庭外和解了。最好是代理商出面调解,大家各让一步,中兴收回整机物料成本和维修、测试成本,代理商负责返修运输费和调研劳务支出。读者“倾盖如故”也认为,由于质量问题涉及双方的商誉,若处理不善,两败俱伤,理想的结果是和平收场,要求飞兆主动,双方私下交易,这是一种双赢的做法。 贸易商的器件质量问题敲响警钟 本案衍生出来了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如果OEM从贸易商(独立分销商)那里采购的元器件有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因为贸易商和原厂没有代理协议,而且规模较小,常常负不起责任。由于贸易商是很多中小OEM的主要采购渠道,因此这也是讨论中读者最关心的问题。大部分读者表示,OEM只能找供货的贸易商,再由贸易商找它的供应货,直至原厂。 读者“bigmounth”表示:“代理商和原厂肯定有协议,所以出了质量问题OEM可以去找原厂;但贸易商合作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和原厂基本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出了问题只能找贸易商。”读者“louisluo”也指出,基本上所有原厂只接受代理商的客户的投诉,如果器件不是他们授权的代理商提供的,原厂不会认账,所以做法是先通过独立分销商找到代理商,再找到原厂。 而且,中小OEM在技术上的弱势,也损害了其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读者“Star Ho”表示:“小型OEM厂商一般就只有找贸易商解决,因为它没有实力和技术能力来判断问题是否出在IC上,而最后还需要原厂来帮忙分析,而原厂给出的结果通常就是产品设计的问题。”读者“甘宜宝”就在采购中遇到了这种情况,其供货商说要原厂来检测和最终确定产品质量状况。因此,对于中小OEM来说,不但要选择值得信任的贸易商,而且也要积极了解贸易商的采购渠道。 除了以上三类问题外,元器件质量问题的认定、赔偿标准和利用国产器件的替代优势等话题也是本次讨论的热点。由于本案还在进行中,我们将就此案进行追踪报导,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和参与我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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