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OPTi在一项专利侵权纠纷中与苹果公司对簿公堂并最终胜诉,获赔1,900万美元,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的关注。OPTi是如何成功的?新兴技术公司如何用专利的武器保护自己?随着在中国电子制造商身上发生的侵权与被侵权的案子越来越多,应该如何防范风险,保护自己的专利并从中获利?本刊记者日前特别采访了为OPTi提供专利服务的著名IP外包服务公司TAEUS,该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Greg Jenik先生详细介绍了IP授权中的众多操作规则。
IP外包服务在中国仍是一种新兴的业务模式,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这种服务,哪类客户更需要该服务?
Jenik:我们的IP服务涵盖发明申报、专利状况调查、在先专利调查、专利分析、逆向工程、专利销售、专利经纪、专利授权、诉讼支持和专利授权审计等。我们满足当今企业的有关需要,并解决它们所面临的问题,同时也帮助他们制订战略规划,为未来做好充分准备。
我们向专利的买卖双方提供帮助。目前的经济形势为买家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全球各地的企业都在设法提高以前的研发投资回报。许多很棒的专利都拿出来出售或者授权,以提高现金流。在关键的技术领域,买家可以迅速地为自己的业务增加价值。在技术和法律层面落实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帮助卖家向买家提供全套方案,以帮助其迅速决定是否需要购买卖家提供的技术。我们对所出售或授权的专利进行评估和作价。这项工作可以使整个流程更加透明、得到预期效果和保证效率。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还会协助交易。
针对专利拥有者,你们如何帮助他们保护其专利并从中获利?
Jenik:我们通过确定哪些公司目前可能正在使用或者打算使用我们客户的专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我们可以通过逆向工程证实市场某些产品未经授权正在使用其专利,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我们还可以协助专利拥有者谈判专利授权协议,适用于授权方和被授权方。OPTi的案子就是这样,我们对苹果的产品进行逆向工程分析,证明其使用了OPTi的专利技术,然后出庭作证,最终OPTi赢得了诉讼。
在许多情况下,TAEUS能够制作权利要求对照表,把专利技术与未经授权就使用专利的产品匹配起来。我们把这个表呈送给被侵权人,帮助其启动谈判程序,如果企业选择打侵权官司,我们可以提供技术与专家证词,以及技术性的专利/产品评估分析。
那么你们如何保护专利的买家使其获得所需要的专利?可以举一些实际案例吗?
Jenik:我们会向IP买家介绍专利被其他各方使用的情况,或者买家能从类似的技术/产品获得多少收益。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根据对潜在专利买家可能收回的新授权收入或者潜在销售收入的假设,来算出基于市场的净现值。IP买家也可能想购买技术,把它作为一种“自由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产品正在打入一个新市场或者正在一个日益增长的领域开发产品,你需要在无需顾虑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技术的情况下开发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愿意获得授权或者购买IP,以维持自己的领先地位,同时不用担心侵犯他人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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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 Jenik:目前的经济形势为买家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去获得专利或授权。3xJesmc |
我们会代表IP拥有者进行授权谈判,确定适当且合理的专利费与条款,让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等都能接受。TEAUS拥有许多自有工具,帮助我们确定那些也在同一技术领域生产产品的厂商。TAEUS一直与几家公司合作,以确保它们授权可以使用的技术,同时将不对外授权的技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不同技术、不同地区、在技术寿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同的交易结构以及不同的厂商,专利费可能相差悬殊。就个别专利来说,专利费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按产量支付。在某些技术领域,经常涉及多个全球参与者,如果能够把多家厂商的专利纳入到一个授权结构如专利池中,就可以使市场更有效率。这些专利池可以提供所需的技术优势,供开发公司在重要的全球市场制造和销售产品,并通过合法共享关键IP进一步创新。这些专利池也使厂商获得一种有效的方式来向较小的厂商提供技术授权,让这些小厂商能够以合理的一次性前期成本在特定时间段内得到专利授权。
要达成良好的授权交易关键在于不仅要了解专利费,而且还需要了解授权协议中的“交易”结构。这样IP买家可获得技术使用权与竞争优势,同时避免了侵权风险和成本。
这方面的案例可能具有高度误导性,因为相关交易的所有组成部分可能不是众所周知,或者因整体商业关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条款。在高科技授权领域中一个广为人知的专利费计算方法,是每项授权专利收取销售总额1%的专利费,最高不超过销售额的5%。这是开始谈判的一个参考点,是IBM授权团队在很久以前建立的,这些交易通常都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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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厂商正在创造非常多的专利技术,但是他们之中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这些专利技术,您认为这种IP外包服务对他们有帮助吗?
Jenik:对于厂商及其员工来说,任何种类的知识产权都很重要。许多厂商径直找律师事务所帮助其保护IP,虽然律师事务所能够通过申请专利来帮助保护IP,但TAEUS是从事IP业务的专业公司,可以帮助他们从战略高度来利用其IP资产,支持企业的总体商业目标。
在这里,我们最感兴趣的是那些IP交易最缺乏效率的技术,这点可以从本地及国际专利活动和诉讼情况得到体现。例如LCD面板技术就明显符合这个条件。此外,LED和OLED技术也符合,这些技术覆盖同样的消费领域。随着中国越来越重视技术和专利保护,TAEUS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许多国家都非常了解技术与发明保护,中国的保护意识也在快速提高。
通过对其IP的战略使用,我们有许多方法可以帮助中国OEM厂商,例如帮助他们巩固专利、击退其它厂商的高额专利诉讼,另外我们还可以帮助中国制造商建立中国的全国性标准,如果其它非中国厂商想要在中国销售兼容产品,就必须得到该标准的许可等等。
以DTV为例,一种做法是与大型OEM合作,提出覆盖制造最终产品所用技术的授权安排。通过这种方式,中国厂商就可以制造并在出口市场销售产品,同时控制好与侵犯IP相关的问题。
对于某些产品来说,中国市场规模可能很快就能超过北美。如果我们能够准确评估授权需求,有意向北美和其它地区新市场渗透的中国制造商也许能够以具有中国特色的方式从国际专利拥有者处获得必需的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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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风险与财务影响
在当前以及未来市场上,无形资产将成为公司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全球化程度越高,知识密集型资产所占的比例也越高。虽然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通常用商誉来表示大部分无形资产,但实际上知识产权(IP)可能会以远远超过大多数会计计量的方式增加公司价值。这种价值可通过了解内部IP(常以专利的形式)对业务的影响来量化。IP可通过自身研发获得,也可能通过公司合并或收购得到,或通过专利置换以及相关领域技术专利联盟许可得到。此外,这种方式不仅适用于以前的专利技术,同样适用于最新开发的技术。
我们必须首先了解IP所带来的商机并降低其风险,以此来量化IP的价值,IP的价值包括:
·短期市场份额的增加; ·是否符合未来市场策略; ·采用IP产品能持续得到的利润; ·防止主要竞争对手进入你的盈利市场; ·增加公司市场和股东价值; ·增加公司透明度和市场认知; ·财务更加安全; ·发起潜在的合并与收购; ·专注于IP所在的核心技术领域; ·与主要贸易商建立全球范围的联系以扩大出口; ·增加收入和利润。
至于风险,由于种类繁多,我们主要关注技术、财务、市场和机会风险。技术风险包括是否能成功设计和制造具体产品;财务风险包括能否收回产品开发和制造成本;市场风险指客户及竞争对手对您的产品将有何种反应;机会风险则是指做出错误的管理决策所要付出的代价。通过许可使用现有专利技术可降低以上所有风险。
由于目前的股票市场、融资期权以及盈利预测都极不稳定,因此技术型制造企业的压力非常大,这是因为现在做出的决策对于未来的生存和成功都非常关键。IP是降低成本和创造收入的重要环节,将IP成本视为开支而不是当作保护企业重大创新成果的投资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谨慎管理IP成本以获得更低风险和更多机会有多种不同的方法。将IP从损益表上的纯成本转换成为收入项目,将真正地让“商誉”为你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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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D专利许可与诉讼
LCD技术正在消费电子产品中获得大面积应用,它的画质、图像清晰度以及显示屏尺寸都远远优于当前市场上的任何其它显示技术。许多中国制造商都很高兴地看到LCD的流行,因为他们的产品销量和利润都因此而不断增长。不幸的是,LCD市场的增长也正在引起LCD专利拥有者的注意,如果其专利正在受到侵犯,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索取经济赔偿。
专利诉讼总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发生。LCD制造商很努力地建立起分销和零售供应链网络之后,专利诉讼导致的供应链中断可能会严重地损害品牌形象、销量、市场份额和企业利润。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和忠诚度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建立起来。由于供应链中断导致与供应商的关系决裂或者丧失品牌信誉,都是一个很麻烦的情况。
诉讼裁决将给牵涉到的公司带来的立即商业影响是,导致进口产品被挡在海关,以及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裁决。ITC是一个独立的准司法性的美国机构,它肩负对广泛的贸易事务进行调查的责任。ITC会针对被指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口业务案例进行裁决。此外,美国总统可对ITC作出的裁决进行批准或否决,如果总统愿意被牵涉到此类商业纠纷的话。ITC进行的调查行动经常涉及对进口商品侵犯专利的指控。针对此类案件,ITC通常采取的方法是指示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并可能会对相关进口方和其他个人颁发禁令。调查包括在行政法法官面前的审判程序,并由ITC进行复审。
2008年,三星要求ITC调查夏普的某些液晶产品,指称这些产品侵犯了三星的一些专利。2009年,ITC裁定,夏普的某些液晶产品确实侵犯了三星的专利,并发布命令禁止美国进口夏普的这些侵权产品。
2007年11月,Funai Electric和Funai公司联合向ITC提起诉讼,指控由Vizio等公司进口到美国市场的某些数字电视产品侵犯了其专利。ITC在一周之内做出了初步判决,认定Vizio等公司侵犯Funai专利的行为属实。在Funai的多次上诉之后,ITC于2009年初发布了最终命令,禁止侵犯Funai专利的产品进口到美国市场。而这些诉讼都发生在Vizio成为美国数字高清电视市场领头羊之际。
在ITC的裁决后,Vizio也向联邦通信委员会针对Funai发起反托拉斯诉讼,指控Funai对其产品收取过高的许可费。Vizio也玩起了同样的知识产权许可和诉讼游戏。2009年5月,Vizio提出了一项针对飞利浦、Magnavox、艾默生和Funai的专利诉讼。Vizio通过从开放市场购买获得了一系列专利。这些专利对于Vizio的意义,也许要大于对其原先拥有人的意义,因为Vizio将利用这些专利来达到平衡,获得潜在收入,并应对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竞争行为。
由上可见,即便是大型跨国企业,也会被卷入到专利诉讼和纠纷中。这些纠纷给企业带来的代价是昂贵的,而且可能导致产品被禁止进口到美国。因此,跟核心专利拥有者签订许可协议是一个比较合算的解决方案。任何公司几乎无一例外都不希望让政府部门知道自己的商业纠纷,比起冒着所有货物被海关没收的风险,或者因此导致无法按时发货而破坏客户关系,支付专利使用费来合法使用专利技术对制造商来说更划算。
专利和知识产权的许可,应该采用和处理有形资产类似的方式。一群专利拥有者创建了一系列可以对外许可的知识产权,他们能从这些专利技术的使用中获得补偿,而制造商则能以可预见的成本来合法使用这些技术,无需担心代价昂贵的专利诉讼或者客户交货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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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Rain